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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1不明藥品很多,是否只要分成固體和液體兩類,給予瓶罐數及總重量即可,不需要再細分?

發布日期 : 2017-12-17
不明藥品無法得知其特性,可依目測判斷不明藥品型態(固體或液體)初步分類
後續可將不明藥品進行編號及紀錄重量並裝箱,明細表資料可貼至箱外或放置箱內備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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